根据《中山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考生须在本科毕业(已毕业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一年内提出学位考试申请并参加我校举行的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每位考生参加每门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考试通过的科目不需重考,未通过的科目需重新报名并参加考试),请达到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及时报名和提交报名资料。
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并提交资料齐全者,不需再提出学位申请。
一.报考学士学位主干课程的条件
1.2014年12月本科毕业并获取毕业证书者、2015年6月本科毕业但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中者;
2.本科段课程(不含加考课程)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1.2014年6月和12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并获取毕业证书者;
2.通过学校学位主干课程考试者;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在中山大学举行的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含60分以上)者。
三. 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
1.填交《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
2.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中者,可提交广东省自考办出具的本科毕业学历证明,领取毕业证书后,再补交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4.提交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学校盖章的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必须有市自考办、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盖章方有效)复印件一份(在一张A4纸上复印正、反两面),或广东省自考办开具的毕业成绩单一份(成绩单必须由广东省自考办开具,不接受地区市级自考办开具的成绩单);
(备注:学历证明、成绩单办理事项请咨询广东省自考办,联系电话020-38627855)
5.提交自学考试期间在我校参加考试所获得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复印件。2015年参加学位英语考试通过者,可先提交在省学位办网站成绩查询页面打印的成绩单,待领取正式成绩单后再补交复印件。
6.有本科段免考科目的,需提交免考科目证明(如:向省考办提交的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专科或本科的完整成绩表),验证原件后留下复印件;
7.交免冠大一寸近期蓝底彩照三张及电子图像文件。(相片要求:①相片一张贴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上,另两张背面用圆珠笔书写姓名,专业;② 电子图像文件刻在光盘上。电子图像文件需与纸面相片相同,图像尺寸约120*160像素、大小范围为15KB以内,用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图像文件名,光盘袋面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和毕业时间。);
8. 2014年12月毕业并参加第一次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但有的课程未通过者,需重新提交上述资料并填交《中山大学自学考试学位主干课程重考申请表》(附件3)。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8月20日;
可到学校现场提交资料报名或通过快递方式提交资料报名;
报名或快递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202室(邮编:510275);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20-84113326。
节假日到校提交报名资料者,可将申请学位报名资料交学院大楼值班人员。
五.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待定(另见网站内通知)
考试科目:见附件1;
考试地点:待定(另见网站内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另见网站内通知)
领取地址: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202室(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东门)
六. 注意事项
我办收到报名资料后,9月上旬将在我校自学考试网站(http://cems.sysu.org.cn/cms/whatycms/zxks.htm)公布已报名并通过初审的名单,请考生关注我办的公告信息。
点击下载:
附件1:各专业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表
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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